1、开工前,由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填报《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》(附工程预算书)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,然后再签订施工合同,必要时组织审计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。
2、施工过程中,审计人员在修缮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下参加隐蔽工程验收,同时检查相关资料是否真实、完整,手续是否齐全。
3、工程验收合格后,由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及时汇总、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,并送交审计处。
4、审计人员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,符合要求则办理资料交接手续;若不符合要求,则退回送审部门补充完善后再报送。
5、审计人员根据送审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出具审计结果,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看、测量。对于特殊材料,会同修缮工程管理部门、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询价。
6、审计处复审人员进行项目复核,并签署审计复核意见。
7、审计人员根据复核意见,征求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意见后,签署审定单。
8、审计处处长签发正式审计报告。
9、审计处将审计报告送交分管校领导签署审计意见。
10、审计处将相关审计资料整理归档。
附件: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审目录
金陵科技学院审计处
二0一八年五月四日
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审目录
(一)立项报告;
(二)工程结算书;
(三)招标文件(含招标答疑)、投标文件;
(四)施工合同和预算书;
(五)施工图纸、竣工图纸;
(六)工程签证单;
(七)派工单及维修申请报告等资料;
(八)主要材料的品牌、规格和型号等资料;
(九)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(十)隐蔽工程照片;
(十一)结算书和招投标文件等资料电子版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