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接受学校组织部的委托,组织做好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
2、接受学校科技处的委托,组织做好对科研、科技服务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。
3、接受学校学科办的委托,组织做好学科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。
4、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负责组织、协调和质量监督工作。
5、负责审计文稿的起草,各类文件和报表的收集、统计、汇总、上报工作。
6、做好审计会议记录及决议落实的督促工作、部门印鉴的保管、使用登记工作。
7、负责审计档案的归档、整理、保管等工作。
8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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